2020年寒假有关事项通知

2020年01月08日
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2019级各学生班、全体同学:

学校定于2020年1月13日至2月14日放寒假。2月15日(星期六)、16日(星期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1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现将风景园林与设计学院2020年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班学生在完成本学期各门考试和其他教学环节后若无学院特别通知即可离校。
  2. 下学期按时返校报到注册,2月15日(星期六)、16日(星期日)两天上班时间到学工组(十一教北533)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逾期未来校报到注册的视作旷课处理,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3. 请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和各班班长、团支书提前返校,于2月14日(星期五)下午3:00准时到十一教北539参加主要学生干部会议。
  4. 全体同学必须参加寒假社会实践调查活动,要求每一位同学作一次深入的社会调查,写出高质量的调查报告或论文,开学时凭调查报告或论文报到、注册(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见学院专门通知);根据学校规定,要求为提交3000字左右的社会调查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调查报告必须为自主撰写,不得抄袭,一经查实为抄袭者,则取消该学分。另据学校培养方案,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4个及以上素质拓展活动教育学分才具备毕业的资格。
  5. 寒假期间原则上所有学生必须离校,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离校且愿意留守楼栋的请按院学生会生活部下发通知进行申请。为确保寒假期间留校(守栋)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维护校园稳定,请假期留校(守栋)学生须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 学生假期进出宿舍须携带校园一卡通(或身份证)以备检查。
    2. 服从学校住宿安排,不得擅自调换宿舍,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严禁进入异性宿舍。
    3. 不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不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电热杯、“热得快”、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及炊具;不私拉乱接电源;不在楼内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物品;严禁下河下塘游泳。
    4. 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存折等,不随手乱放,以防丢失。
    5. 严格遵守假期作息时间,不在宿舍区大声喧哗,不得从事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娱乐活动。
    6. 携带贵重物品出门必须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在门卫处登记,否则不能带出。
    7. 离开宿舍时自觉切断电源、关闭水龙头,并关锁好门窗。
    8. 留校住宿期间不得参与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纪违法活动。
    9. 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坚守岗位,认真负责。
    10. 凡在假期留校守栋期间,有违反学生公寓住宿规定,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学校将取消其继续留校守栋资格,并视情节予以校纪处理。

    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6. 请各位同学注意人身财产安全,注意旅途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防骗,在假期里注意身体健康,加强体育锻炼,严防各类疾病的发生。
  7. 请各位同学在放假期间注重自身修养,维护大学生形象,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8. 课程不及格与缓考的同学请在寒假认真复习,做好开学后补考的准备。
寒假就餐温馨告知

根据学校寒假部署,后勤保障中心安排学生二食堂一楼为2020年寒假(1月11日—2月14日)值班食堂(就餐仅支持校园卡消费),面向全校师生开放,开餐时间为:

早餐:6:30-9:00
中餐:11:30-13:00
晚餐:17:00-19:00

祝各位同学:
旅途平安、寒假愉快、新年快乐!

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