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 36 号

2025年01月0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 36 号

理暂20146917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袁贵仁

2014年7月8日

通高违规行办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范对普通高学校招生规行为的处,保证招生开、育法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法所普通等学(以简称校)招,是高校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认可的入学方式选拔录取本科、专科学生的活动。

业学、考招生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招生工作。

部门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制度的行为。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所属高校招生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招生应当遵公开、公、公正原则接受考生、会的监督。

高校招生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校招生违规为的处理应当事实清、证据确凿依据明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

第二章 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

第六条 校违反家招管理定,下列形之一,由管教报批

给予依法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招生简章,或者进行虚假宣传、骗取钱财的;       二)未按照信息公开的规定公开招生信息的;   

 (三)超出核定办学规模招生或者擅自调整招生计划的;
 (四)违反规定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或者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的;
 (反国徇私舞弊,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的;
 (生录费用的;

 (七)其他违反国家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中有下情形一的由主教育政部门令限改正管人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权力的;
策的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的;
)在名、工作程中事实成绩材料材料生综素质虚构者故实的;
考生组织生源的;

 (五)其他违反国家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八条生考试构违国家生管规定有下列形之的,告或给予法机关处理:

(一)为高校擅自超计划招生办理录取手续的;

(二)对降低标准违规录取考生进行投档的;

(三)违反录取程序投档操作的;

(四)在招生结束后违规补录的;

(五)未按照信息公开的规定公开招生工作信息的;

(六)对高校录取工作监督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七)其他违反国家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级教育政部违反关管职责有下列形之的,给予法给机关处理:
触的政策的;

  规模类型的;

(三)要求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违规录取考生的;
(四)对高校和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工作监管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五)其他违反国家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条生工作员有列情之一,其在单位当立责令轻重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违规更改考生报名、志愿、资格、分数、录取等信息的;
(二)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或者专业的;
试考便核评价的教师,照顾特定考生的;
、考线公正信息的,或者对外泄露、倒卖考生个人信息的;

(五)为考生获得相关招生资格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六)违反回避制度,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物,排的;

(八)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非法招生活动的;

(九)其他影响高校招生公平、公正的行为。

第十一条生有下情形之的,应如实记其考试信档案。;在业后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提姓名、民、户人信造、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重受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第三章 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实行高校招生工作问责。高校校长、招生考机构主要负工作地区的招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严重人的责任外,还应当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的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十三条在高校生工作违规人的处理由有权处的部门监察关规

或者给予其他处理。

第十四条校招生作以外其他人违规插、干预生工作,关案线关查处。

第十五条现本办第二章定的违情形的有关主部门应当序,查处节严、影或者杂、大的,应当及时上报,必要时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参与或者直接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对有关责任人员违规行的处理,应当按照国规定的程序对有责任考生违规为调和收证据应当2以上人员。作出处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十七条处理决不服的关责任员和考,可以照国家有或者符合定受范围以依行政诉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办法所特殊类招生,指自主拔录取艺术类专体育类专业、保送生等类型的高校招生。

  第十九条究生招、成人校招生关违规为的处,参照本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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