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组织,各学生班: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志趣和满足个性化发展需要,激发学生学习潜能,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湘农大〔2018〕29号)和《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转专业的通知》(校教发〔2025〕87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对本学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黄 炼 李方一
副组长:周笑妮 朱耀武
成 员:洪 彬 何丽波 谭 洁 周湛曦
张宏志 王 伟 牟亚菲
二、职责分工
1、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制订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消息通知、组织学生参与考试;
2、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转专业考试内容、监考、阅卷或面试等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申请条件
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满足转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1、原则上为具有本校学籍的在读一年级本科学生;
2、学生对申请转入专业确有浓厚兴趣且具备专业潜能;
3、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高考录取体检有关要求;
4、传统按文理科招生省份理科考生可申请转入招收理科或文理兼招专业;文科考生只能申请转入文理兼招专业。
5、新高考改革省份(含“3+3”和“3+1+2”模式)申请转专业考生必须满足转入专业选考科目限制条件。各省具体条件见附件1(各省分专业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入相关专业:
1、非特殊情况下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者(含公费定向师范生、农技特岗生、水利特岗生、吐鲁番定向、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南疆单列、专升本等)不能转入其他专业;
3、特殊招生层次、类别的(含职高对口、舞蹈类、美术类、体育类、中外合作办学等)不允许转入其他层次、类别;其他层次不允许转入该层次、类别;
4、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者;
5、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6、从外校转入我校者;
7、在校期间有过纪律处分者;
8、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者。
(二)申请转出专业材料要求
1、申请人需手写一份转出专业申请书,需经班主任和系主任审阅并签字确认,12月15日前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2、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需主动联系年级辅导员,表示对申请人转出决定的同意。
(三)申请转入专业接收名额及遴选办法
1、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拟接收4人,风景园林专业拟接收6人。
2、转入风景园林专业的学生需要进行素描技能测试和专家组面试两个环节的考核,总评成绩由素描考试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组成。
3、转入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的学生直接由专家组面试进行考核,总评成绩为面试成绩。
四、具体实施
学院将按照以上细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并实施转专业工作。具体流程、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请有意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密切关注学院发布的通知,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申请流程的顺利进行。
湖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1:
各省份分专业报考要求
一、传统文理科招生模式省份
新疆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1、文科考生可选专业:
经济学、金融学、投资学、农林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法学、应用心理学、教育学、英语、日语、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思想政治教育、风景园林
2、理科考生可选择全部专业。
二、高考改革模式省份(含3+3,3+1+2)
除新疆自治区、西藏自治区以外的其他省、市
1、不限选考科目专业:
经济学、金融学、投资学、农林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法学、应用心理学、教育学、英语、日语、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思想政治教育、风景园林
2、必选物理、化学科目专业:
应用化学、材料化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地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生态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营养与健康、酿酒工程、农学、草业科学、种子科学与工程、烟草、智慧农业、植物保护、生物信息学、动植物检疫、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水生动物医学、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园艺、中药资源与开发、茶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3、必选物理科目专业:
工程管理
4、必选政治科目专业:
思想政治教育
5、必选地理科目专业: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